本案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妻,他们原本有一个温馨的小康之家,因为深陷地下“六合彩”赌博,输掉了全部家当,输掉了自由,也给几十个家庭造成巨额经济损失。最近,威信县人民法院对发生在本县的首例集资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,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万永雄、姚先荣夫妇有期徒刑十一年、罚金十万元和有期徒刑三年、罚金五万元。
被告人万永雄与姚先荣系夫妻。2005年以来,万永雄与姚先荣因参与地下“六合彩”赌博赌活动,输光了全部积蓄和价值近60万元的房屋。为筹集购买“六合彩”的赌资,万永雄、姚先荣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、购买宅基地、帮朋友借款等为由,以月利率5%、8%、10%、20%不等的高利息为诱饵,进行集资诈骗活动,为了能够骗到资金,二被告人许诺给以高额利息,并采取拉后帐盖前帐的方法,用后来的“借款”支付先前“借款”利息的方法,债务越滚越大,先后骗取范少华、肖华威、杨洪全、姜正发等30人的资金共计128.8万元,其中姚先荣参与万永雄诈骗21万元,其余为万永雄单独诈骗。骗得的资金除支付高额利息41.31万元外,其余已用于“六合彩”赌博。为躲避债主逼债,二被告人于2009年春节后外逃到新疆,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万永雄、姚先荣为筹集“六合彩”赌博的资金,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,虚构借款用途,以高回报率为诱饵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被告人万永雄非法集资120万余元,数额特别巨大,被告人姚先荣参与非法集资21万元,数额巨大,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,构成集资诈骗罪。本案中有部分非法集资系共同犯罪,被告人万永雄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,被告人姚先荣系从犯。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自愿认罪,综合考虑本案的情节和后果,对被告人万永雄可酌予从轻处罚,对被告人姚先荣可予以减轻处罚。法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,作出前述判决。
